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汲冢琐语(谨案,《晋书。束皙传》:「初太康二年,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,或言安厘王冢得书数十车,其《琐语》十一篇,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。」《隋志》:《古文琐语》四卷,《汲冢书》。《旧新唐书》同宋以后不著录。今辑群书引见,省并复重,得二十五事,汇为一篇,至《穆天子传》,《竹书纪》年》,俱汲冢古文,见存不录。) 其六 先秦 · 古逸
 出处: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五
周王欲杀王子宜咎,立伯服,释虎,将执之,宜咎叱之,虎弭耳而(《御览》八百九十一,《事类赋。注》二十)
文丞相 宋末元初 · 郑思肖
 出处:全宋文卷八三三九、心史·杂文
国之所与立者,非力也,人心也。
善观人之国家者,惟人心何如尔。
此固儒者寻常迂阔之论,然万万不踰此理。
今天下崩裂,忠臣义士死于国者,极慷慨激烈,何啻百数,曾谓汉唐末年有是夫?
于是可以觇国家气数矣。
艺祖曰:「宰相须用读书人」。
大哉王言,直验于三百年后。
丞相文公天祥,才略奇伟,临大事无惧色,不敢易节。
德祐一年乙亥夏,遭鞑深迫内地,公时居乡,挺然作檄书,尽倾家赀,纠募吉、赣乡兵三万人勤王,除浙西制置使
九月,至平江开阃。
十一月,朝廷召公以浙西制置使勤王,入行在。
二年丙子正月,鞑兵犯行在皋亭山丞相陈宜中奏请三宫,不肯迁驾,即潜挟二王奔浙东。
鞑伪丞相伯颜闻而心变,意欲直入屠弑京城
在朝公卿咸惊惧,众怂恿文公使鞑军前与虏语,朝廷假公以丞相名。
及出,一见逆臣吕文焕,即痛数其罪,又见逆臣范文虎,亦痛数其罪,文焕、文虎意俱怒。
导见虏酋伯颜,公竟据中坐胡床,仰面瞠目,撚须翘足,倨傲谈笑。
虏酋伯颜问其为谁,公曰:「大宋丞相文天祥」。
伯颜责不行胡跪之礼,公曰:「我南朝丞相汝北丞相丞相丞相,不跪」。
遂终不屈。
其他公卿朝士见虏酋,或跪或拜,卖国乞命,独公再三与鞑酋伯颜慷慨辩论,尚以理折其罪,辩析夷夏之分,语意皆不失国体。
深反覆论文焕之逆,伯颜竟解文焕兵权。
又沮遏伯颜直入屠弑虏掠京城百姓之凶。
伯颜始怒终敬,为其所留,不复纵入京城,竟挟北行。
京口,贼酋阿术丞相诸使亲札谕维扬降鞑,独文公不肯署名,虏酋暂留公京口虏馆。
维扬坚守城壁,与贼酋阿术京口对垒。
虏贼禁江禁夜,把路把巷,甚严密。
公间关百计,掷金买监绊者之心,寓意同监绊虏酋往来妓馆,亵狎买笑,意甚相得相忘,又得架阁杜浒相与为谋。
二月晦,夜遁出城,偷渡江,登真州岸,偷历贼寨,劳苦跋涉难譬。
全太后、幼帝北狩,将道经维扬,公欲借扬州兵与贼战,邀夺二宫还行内
公叫扬州城扬州疑公,不纳。
复西行叫真州城,即差军送东往泰州,由海而南,南北之人悉以公为神。
朝廷重拜为右丞相
又于汀漳间募士卒万馀人,剿叛臣,易正大,驱驰二三年。
景炎三年岁在戊寅十一月潮阳县值贼,服脑子不死,为贼所擒,终不屈节,谈笑自若。
贼以刀胁之,笑曰:「死,末事也,此岂可吓大丈夫耶」!
尝伸颈受之。
贼逼公作书说张少保世杰叛南归北,公曰:「我既大不孝,又教人不孝父母耶」?
不从其说。
贼擒公至幽州,见伪丞相博罗等,不跪。
众虏控持,搦腰捺足,必欲其跪,则据坐地上,叱骂曰:「此刑法耳,岂礼也」!
贼命通事译其语,谓公曰:「不肯投拜,有何言说」?
公曰:「天下事有兴有废,自古帝王将相,灭亡诛戮,何代无之?
我今日忠于大宋社稷,至此何说!
汝贼辈蚤杀我,则毕矣」!
贼曰:「语止此?
汝道『有兴有废』,古时曾有人臣将宗庙城郭土地付与别国了,又逃去,有此人否」?
公曰:「汝谓我前日为宰相奉国与人,而后去之耶?
奉国与人,是卖国之臣,卖国者有所利而为之;
去之者,非卖国者也!
我前日奉旨使汝伯颜军前,被伯颜执我去,我本当死;
所以不死者,以度宗之二太子在浙东,老母在广,故为去之之图尔」!
贼曰:「德祐嗣君非尔君耶」?
公曰:「吾君也」。
贼曰:「弃嗣君,别去立二王,如何是忠臣」?
公曰:「德祐嗣君,吾君也,不幸失国。
当此之时,社稷为重,君为轻,我立二王,为宗庙社稷计,所以为忠臣也。
怀帝、悯帝而北者,非忠臣;
从元帝为忠臣。
徽宗、钦宗而北者,非忠臣;
高宗为忠臣」。
贼曰:「二王立得不正,是篡也」。
公曰:「景炎皇帝,度宗长子,德祐嗣君之亲兄,如何是不正?
登极于德祐已去之后,如何是篡?
陈丞相奉二王出宫,具有太皇太后圣旨,如何是无所授命?
天与之,人与之,虽无传受之命,推戴而立,亦何不可」?
贼曰:「你既为丞相,若奉三宫走去,方是忠臣。
不然,则引兵与伯颜决胜负,方是忠臣」。
公曰:「此语可责陈丞相,不可责我,我不当国故也」。
贼曰:「汝立二王,曾为何功劳」?
公曰:「国家不幸丧亡,我立君以存宗庙,存一日则一日尽臣子之责,何功劳之有」!
贼曰:「既知不可为,何必为」?
公曰:「人臣事君,如子事父。
父不幸有疾,虽明知不可为,岂有不下药之理?
尽吾心尔,若不可救,则命也。
今日我有死而已,何必多言」!
贼曰:「汝要死,我不教汝死,必欲汝降而后已」。
公曰:「任汝万死万生煅炼,试观我变耶不变耶!
我,大宋之精金也,焉惧汝贼辈之磷火耶!
汝至死我而止,而我之不变者初不死也。
叨叨语十万劫,汝只是夷狄,我只是大宋丞相
杀我即杀我,迟杀我,我之骂愈烈。
昔人云:『之性,到死愈辣』。
我亦曰:『金石之性,要终愈硬』」!
公后又云:「自古中兴之君,如少康以遗腹子兴于一旅一成;
王承厉王之难,匿于召公之家,召、周二相立以为王;
幽王废宜臼,立伯服太子,犬戎之乱,诸侯迎之,宜臼是为平王
汉光武兴南阳蜀先主帝巴蜀,皆是出于推戴。
唐肃宗即位灵武,不禀命于明皇,似类于篡,然功在社稷,天下后世无贬焉。
禹传益,不传启,天下之人皆曰,『启,吾君之子也』,讴歌,讼狱者归之。
汉文帝即是平、勃诸臣所立,岂有高祖、惠帝、吕后之命?
春秋亡公子入为国君者何限,齐桓、晋文是也,谁谓奔去者不当立?
前日汝贼来犯大纪,理不容不避,二王南奔,势也。
程婴、公孙杵臼辈出,存赵氏,为天下立纲常主,揆诸理而不谬,又宁复问『有无授命』耶?
惜乎先时不曾以此数事历历详说与贼酋一听」!
此皆公首陷幽州之语。
公始被贼擒,欲一见忽必烈,大骂就死;
机泄,竟不令见忽必烈
因叛臣青阳留梦炎忽必烈曰:「若杀之,则全彼为万世忠臣;
不若活之,徐以诱其降,庶几郎主可为盛德之主」。
忽必烈深善其说,故公数数大肆骂詈,忽必烈知而容忍之,必欲以陷之于叛而后已。
数使人以劫刺耳语,公始终一辞,曰:「我决不变也,但求早杀我为上」。
贼屡遣旧与公同朝之士,密诱化其心。
公曰:「我惟欲得五事:曰剐,曰斩,曰锯,曰烹,曰投于大水中,惟不自杀耳」!
贼又勒太皇传谕说公降鞑,公亦不听。
诸叛臣在北妒其忠烈,与贼通谋,密设机阱夺其志,公卒不陷彼计,反明以语鞑,众酋尽伏其智。
且俾南人群然问六经、子史、奇书、释老等疑难之事,令堕于窘乡,众谋折其短误;
公朗然辨析,议论了无不通,强辨者皆屈。
北人有敬公忠烈,求诗求字者俱至,迅笔书与,悉不吝。
公妻妾子女先为贼所虏,后贼俾公妻妾子女来,哀哭劝公叛,公曰:「汝非我妻妾子女也;
果曰真我妻妾子女,宁肯叛而从贼耶」!
弟璧来,亦如是辞之。
璧已受伪爵,尝以鞑钞四百贯遗兄,公曰:「此逆物也,我不受」!
璧惭而卷归。
后公竟如风狂状,言语更烈。
一见鞑之酋长,必大叱曰:「去」!
有南人往谒,公问:「汝来何以」?
曰:「来求北地勾当」。
公即大叱之曰:「去」!
是人数日复来谒,已忘其人曾来,复问曰:「汝来何以」?
是人晓公意恶鞑贼,绐对曰:「特来见公,馀无他焉」。
公意则喜笑垂问,如旧亲识。
他日是人复来,公又忘之矣。
叛臣留梦炎等皆骂曰「风汉」,北人指曰「铁汉」。
千百人曲说其降,公但曰:「我不晓降之事」。
虏酋曰:「足跪于地则曰降」。
公曰:「我素不能跪,但能坐也」。
贼曰:「跪后受爵禄富贵之荣,岂不为乐,何必自取忧苦」?
公曰:「既为大宋丞相,宁复效汝贼辈带牌而为犬耶」!
或强以虏笠覆公顶上,则取而溺之,曰:「此浊器也」。
德祐八年,忽有南人谋刺忽必烈,战栗不果,被贼杀。
或谓久留公,终必生变,非利于鞑。
忽必烈数遣叛臣留梦炎等坚逼公归逆,谓忽必烈曰「鞑靼不足为我,惟文公可以为之,得其降则以相与之」,公曰:「汝辈从逆谋生,我独谋尽节而死。
生死殊涂,复何说!
大宋气数尚在,汝辈大逆至此,亦何面目见我」?
遂唾梦炎等去之。
会有中山府薛姓者,告于忽必烈曰:「汉人等欲挟文丞相拥德祐嗣君为主,倡义讨汝」。
忽必烈文公至,问之,公慨然受其事,曰:「是我之谋也」。
全太后、德祐嗣君至,则实无其事。
公见德祐嗣君,即大恸而拜,且曰:「臣望陛下甚深,陛下亦如是耶」?
谓嗣君亦从事于胡服也。
忽必烈始甚怒公,然忽必烈意尚悯公忠烈,犹望公降彼,再三说谕,公数忽必烈五罪,骂詈甚峻。
忽必烈问公欲何如,公曰:「惟要死耳」!
又问;
「欲如何死」?
公曰:「刀下死」。
忽必烈意欲释之,俾公为僧,尊之曰「国师」;
或为道士,尊之曰「天师」;
又欲纵之归乡。
公曰:「三宫蒙尘,未还京师,我忍归忍生耶?
但求死而已」。
且痛骂不止,诸酋咸劝杀之,毋致日后生事,忽必烈始令杀之。
公闻受刑,欢喜踊跃,就死行步如飞。
临下刃之际,忽必烈又遣人谕公曰:「降我则令汝为为头丞相,不降则杀汝」。
公曰:「不降」!
且继之以骂。
及再俟忽必烈报至,始杀公,公之神爽已先飞越矣。
及斩,颈间微涌白膏,剖腹而视,但黄水,剖心而视,心纯乎赤。
忽必烈取其心肺,与众酋食之。
昔公天庭擢第,唱名第一,出而拜亲,革斋先生京师,病已亟,命之曰:「朝廷策士,擢汝为状头,天下人物可知矣。
我死,汝惟尽心报国家」。
母夫人遭德祐变故,逃避入广,又尝教公尽忠。
故公始终不违父母之训,尽死于国家,无二心焉。
自号「三了道人」,谓儒而大魁、仕而宰相、事君尽忠也。
忠臣、孝子、大魁、丞相,古今惟公一人。
南人慕公忠烈者,已摭公之《哭母诗》「母尝教我忠,我不违母志。
及泉会相见,鬼神共欢喜」之语,作《鬼神欢喜图》,私相传玩。
公在患难中,尝终日不语,冥然默坐,若无萦心者。
五载陷虏,千磨万折,难殚述其苦。
事事合道,言言皆经。
一以相去远,二以人畏祸不肯传,百仅闻其一二。
累岁摧挫之馀,老气峥嵘,视初时愈劲。
时作歌诗自遣,皆许身徇国之辞。
间见数篇,虽有才学,然怪其笔力不能操予夺之权,气索意沮,深疑其语;
后乃知叛臣在彼,谀虏嫉公,或伪其歌诗,扬北军气燄,眇我朝孤残,怜馀喘不得复生之语,杂播四方,损公壮节。
公自德祐二年陷虏北行,作《指南集》。
景炎三年陷虏,作《指南后集》。
公笔以授戴俊卿文公自叙本末。
有称贼曰「大国」、曰「丞相」、又自称曰「天祥」,皆非公本语,旧本皆直斥虏酋名,不书其僭伪语。
者不可不辨,必蔽于贼者畏祸易为平语耳。
诗之剧口骂贼者,亦以是不传。
礼部郎中邓光荐蹈海,为贼钩取,文公与之同患难,颇多唱和。
杜浒尝除侍郎,海中杀贼颇夥,后以战死。
公之家人皆落贼手,独妹氏更不改嫁贼曹,谓:「我兄如此,我宁忍耶」!
惟流落无依,欲归庐陵,贼未纵其还乡。
公名天祥字宋瑞号文山庐陵人
父名号革斋
公被擒后,己卯岁往北,道间作祭文,遣孙礼庐陵革斋先生墓下为祭,仍俾侄升立为嗣。
宝祐四年年二十一岁廷对,擢为大魁,四十一岁拜丞相,乱后出处大略如此。
平生有事业文章,未悉其实,未敢书。
思肖不获识公面,今见公之精忠大义,是亦不识之识也。
人而皆公也,天下何虑哉?
意甚欲持权衡笔,详著《忠臣传》,苦耳目短,不敢下笔。
然闻为公作传者,甚有其人,今谅书所闻一二,助他日太史氏采摭,当严直笔,使千载后逆者弥秽,忠者弥芳,为后世臣子龟鉴与。
文侯之命论 宋 · 张九成
 出处:全宋文卷四○三八、《横浦先生文集》卷一一、《南宋文范》卷五四
余读《史记》,知幽王废申后及太子宜臼,以褒姒为后,而立其子伯服太子
宜臼奔申,申侯怒,与犬夷杀幽王,虏褒姒晋文公郑武公乃即申侯共立宜臼,是为平王
呜呼,尚忍言之耶!
以史考之,是平王申侯杀其父而得立也。
呜呼,尚忍言之耶!
《春秋》之时,始于隐公,其亦以是乎?
使平王知有父子,方且痛伤求死之不给,肯为杀父者所立乎?
使平王权以济事,方且枕戈尝胆以报父仇,肯命文而无一言以及幽王乎?
今《文之命》,止有「嗣造天丕愆」与夫「侵戎我国家」两句而已,略无伤痛之辞,何也?
岂犬戎凶暴,申侯残忍,初造国家,未能胜之,故为此畏惧,将以有待耶?
而在位五十年,略无施设。
而《扬之水》之诗发于怨叹,是于申侯甚厚,报其杀父立己之恩。
呜呼,尚忍言之耶!
是特不孝之子而已耳。
然则此书何足存,而孔子不删去,何也?
此盖存之以著平王之罪与《胤征》同也。
观《书》者,当以时考之可也。
与彪德美书 宋 · 胡宏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三八五、《五峰集》卷二
辱示以所见,甚慰。
此事真要端的有著落,空言泛泛,何益于吾身。
上蔡先生「仁敬」二字,乃无透漏之法门,惟益勉旃,以副所望。
又,「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」,不知公如何分解?
须是指摘分明说出,难为模糊说也。
看《通鉴》有得,毋惜以一二精义见教。
吾徒幸不蔽固于俗学,圣贤事业幸有一线路可以究竟。
惟不志于功利、死而后已者,可与共进此道耳。
吾友勉之!
又,「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」,更曾细观语录,入思虑否?
「阴阳亦形而下者」,此语如何?
理趣须是自通贯,随人言语,是不可也。
某见侯先生说此句,信以为是,更不致思,前日顿省犹未是也。
经可易读乎?
尹先生《语解》,亦未可轻易,使高明之人有蚍蜉撼大树之笑也。
如何?
某年齿往矣,虽摧颓,而志方欲振耀,所望直谅之友左提右挈,庶几不丧素志乎!
勉之勉之,交相警戒可也。
又,「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」,与未发已发不同。
体用一源,不于已发未发而分也。
宜深思之。
又,所见果分明,不必虚为谦让。
若未分明,正要提起熟讲,然后可望上达。
天命至微,自非亚圣大贤,孰敢便为已贯通。
惟是念念不忘,庶几日日有功,不至坠堕也。
又,左右书词有得有失焉。
志近,思得也;
迫切,则苦而不可久。
悔过而不能释去,则局束而不可大
欲速如圣贤,以未见近切而自谓,恐终不能至,则大非所望也。
孔子曰:「无欲速,无见小利」。
不特为政,学亦如是也。
孟子曰:「心勿忘,勿助长」。
此养心之要道。
今欲进学而不终,其去仁也远矣。
吾友勉乎哉!
又,学问之道,但患自足自止耳。
若勉进不已,则古人事业决可继也。
史书自威烈王三十三年而下,其年纪、世次、兴亡,大致尝略考之矣。
自是而上,及鸿荒之世,所可知者,则未尝深考之也。
今博取群书,取其中于理、不至诬罔圣人者,用编年为纪,如《通鉴》然,名之曰《皇王大纪》。
考据三代,虽未精当,然亦粗有条理,可辨王伯,不至纷纷驳杂,如前史所记也。
又,黄、沈有《论语说》,某因其说,亦有数段学问,不可不讲。
讲看,便见病败也。
前辈凋○殆尽,续之使不绝,正在后辈,吾徒其可以此事若存若亡乎!
直须如粥饭,不可少一顿可也,又况欲张而大之乎!
呜呼!
执书册则言之,临事物则弃之。
如是者,终归于流俗而已矣。
切不可不戒也。
又,社祭礼秩视三公,不知有何经可以为證。
伐鼓于社,以助阳也,非责社也。
变置者,更新坛位,尽敬焉耳,非责罚也。
更试思之,有可见告者,无吝。
反复明道,所谓不有益于此,必有益于彼,不可寝默但已也。
又,闻有相从欲学文者,须依东坡之法令,熟读《左氏》、两汉、韩、柳之文,则他日所成就必大有可观者。
因是虎变,亦未可知也。
若茍且近功,辟如万户棋子争胜负,能提先手,超迈等伦乎?
又,天帝精义,须自有说,但恐思之未至耳。
不可便以《孝经》之言为不是,须反覆思索可也。
禘喾郊稷,却似无可疑者。
太王为狄所攻,屈己事之,岂得已哉!
可谓之乐天乎?
又,郊祀之礼,建正之义,考之颇详,然恨未精也。
如蜡祭,既谓合聚万物而索享之,则何可谓以八神为主?
社主报啬,其祭在春,首见于何经?
地固配天,谓当立北郊方丘,与天分庭抗礼,恐于义理不然,更思以见教。
王建正不易月,《通鉴》纪秦、汉已遵用矣。
《大纪》中固已纪实。
更精者,《通鉴》可也。
又,「思曰睿,睿作圣」,岂可放下?
若放下时,却是无所事矣。
无所事,则妄人矣。
若太劳则不可,诚如教语也。
又,老人、病人、衰人有死之道,然以目前观之,死者亦未必便是老人、病人、衰人。
盖修短有数,一定而不可变,虽圣人与造化同,于修短亦听之,未尝别致力也。
此所以为圣人欤?
在众人,则不奈何著死耳。
凡事皆然,不特死生也。
饮水曲肱,安静中乐,未是真实乐,须是存亡危急之际,其乐亦如安静中,乃是真乐也。
此事岂易到,古人所以惟日孜孜,死而后已也。
读书一切事,须是有见处方可。
不然,汩没终身,永无超越之期矣。
众人汩没不自知觉,可怜,可怜!
又,下谕《卫》所以为变《风》之首者。
伊川云:「以卫首坏王制,并邶、鄘之国故也」。
尝考卫顷公之薨在夷王末年夷王之世方下堂而见诸侯,未见诸侯有相吞并者。
伊川云「卫首并邶、鄘」,据《诗》而言,可信也。
故各系其国,以见卫之罪也。
文中子为《小雅》为周之盛者,言其初也。
季子以为周之衰者,言其末也。
其从如云如雨如水,恐先公之说得其要也。
何以言之?
盖民从君者也,君从之,然后臣民从之。
圣人之法常在于端本清源,岂可舍本源而就末流乎?
又,《关雎》序云:「不淫其色」。
伊川言:「淫其色,非后妃之事,求淑女,诗人之意也」。
此虽先生之说,然录者亦多误,未可全信也。
先生之说,何以未可信?
为《关雎》之诗言后妃之德故也。
若是诗人之意,即非后妃之德矣。
后妃之德,以不妒忌为至,故乐得淑女以配君子。
忧在进贤,不淫其色,进其贤而已,非以貌,不使君子淫其色也。
在后妃分上大有意味。
使后妃有是德,则人君不修内行等事,一切消磨扫除尽,虽欲发而不可得。
此《易》之所谓「女贞」者也。
深考此说,则伯氏之非茍发矣。
又,《大纪》工夫不敢辍,首盘古不可移也。
事则信以传信,疑以传疑;
理则可存者存,可削者削。
近于三皇之世,载些语言甚有意思,俟面见求益也。
来书末后所赞鄙言,因事愤发,既以自警,又以奉告。
若不于此省悟著工夫,真可惜逡巡枉过一生也。
临死而后悔之,则无及矣。
德美当有见处,不可为事物所驱役不知觉也。
大抵情所重处,便被驱役,自以为是,而不知区区于一物之中,可惜哉!
人本与天地同德,乃自弃于一物,可惜哉!
某为此言者,非谓德美为事物驱役也,大概相警发耳。
其为事物所驱役,不为事物所驱役,惟德美自知之,某不得而与也。
勉之勉之!
又,井田封建,施仁恩之大纲也。
商鞅、王莽事甚明白,在所不论。
董子限田之策,欲渐近古。
唐时府兵之制,亦师古者也。
更能将历代田税制度精考,幸甚!
周之宗庙只在镐,却于经无可据之文,而在洛却有可据之事。
当时周公营洛邑,郊于此,社于此,益于此,诸侯朝于此,祼太室、行封赏于此,似宗庙在洛无疑也。
康王毕公之文,直以洛邑为王室。
唐、虞五载一巡狩,周制六年王乃时巡,车徒简易,非如后世有千乘万骑辨严之难也。
四时来朝享,何难之有?
洛在畿疆之内,无告行之礼,若适诸侯,则告行,亦非难事也。
诸侯来朝享,礼必行于庙,报功行赏,亦必于庙,则洛邑固已朝诸侯、行封赏矣,故曰以宗庙在洛无疑也。
惟告朝一事,思天子以祝文遣使,命东郊大臣代告,疑亦可也,但无经文可證耳。
主命之文,为出疆设祭祖祢,告命为主,事有主名,非可泛行他事为文,况祭祀必于宗庙,而可行于疆外乎!
或谓设虚庙于洛,载主在于是,遇时祭则祭,如烝于文王、武王是也。
《礼》曰:「当七庙五庙无虚主」。
则庙不可虚设矣,则所谓四岳之下皆有庙榭。
又曰:「明堂见于太山」。
不知据何经而云然乎?
成周宣榭火,是东迁平王都于此矣。
其有固宜,又何可引以为證也?
切更思之。
又,郊社之义,谨按孔子曰:「礼者,义之实也」。
王者祭天于郊南,面阴也。
阴气者,地之体也。
天尊地卑,王者父天母地,不敢悖天地之大义也。
郊特牲,而社稷太牢,具牛羊豕为太牢,太牢固非特牲,又安知其非牛羊乎?
礼有以多为贵者,有以少为贵者。
王者父天母地,不必事事同,然后为礼。
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家无二主,尊无二上,自有等降也。
只如人事父母,其孝爱之心则一,其事则不可同矣。
礼以节文为主,若无节文,乃非礼也。
《周礼》成于刘歆是不知三纲之人,其书不可引以为證。
孟子之言有激而云耳,当以活法观,若以死法观之,则得乎天子而为诸侯,得乎诸侯而为大夫
诸侯大夫莫非有功于民,乃得为诸侯大夫,若以得乎天子诸侯而为诸侯大夫,成甚说话。
谓变置社稷,如天子变置诸侯。
若欲变置土谷,则土谷不可变置。
若欲变置勾龙周弃,则一世伟人英灵在天,不可以比。
无道诸侯,诛责而变置之也必矣。
又,旱乾水溢,人君当反躬修行,今反加诛罚于鬼神,果何义耶!
《曲礼》下篇曰:「天子祭天地,祭四方,祭山川,祭五祀,岁遍」。
来教谓「《礼》曰:『天子祭天,祭社稷,祭五祀』」。
出于何篇也?
《曲礼》下篇又曰:「诸侯祭方祀,祭山川,祭五祀。
大夫五祀,岁遍。
士祭其先」。
《王制》曰:「天子祭天地,诸侯祭社稷,大夫祭五祀」。
夫天固诸侯之所不得祭,地虽为母道,又妻道也,臣道也。
天子大社封五色土,诸侯各以其方色,是诸侯虽祭地,而比之天子则有等矣。
诸侯方祀,殆为是乎!
夫诸侯之不敢祭天,犹支庶人之不敢继祖也;
诸侯之得祭地,犹支庶人之各母其母也。
又按孔子曰:「祭帝于郊,所以定天位也;
祀社于国,所以列地利也」。
又曰:「礼行于郊,而百神受职焉;
礼行于社,而百货可极焉」。
又曰:「郊,所以明天道也;
社,祭土而主阴气也」。
又曰:「夫礼必本于天,殽地降命。
命降于社之谓殽地」。
又曰:「社,所以神地之道也。
地载万物,天垂象,取财于地,取法于天,是以尊天而亲地也」。
故教民美报焉。
礼虽无明文,犹当以义起,况顺于理义又有明文如此之多乎?
更加深思博观天下之义理可也。
又,示谕数端,皆列圣因革大致也。
漫具鄙见,幸却指其未到。
建正,自黄帝、尧、舜皆建寅夏后氏受禅,因而不革也。
商之所以建丑,周之所以建子者,为天道至微,所以因时易命改建,所以发明三阳之义,以诏天下后世。
其旨深远,不可浅近看也。
二帝而上,恐未有是也。
服色,恐是随五德之运。
平水土,北方黑,故尚黑;
汤征伐,西方金,故尚白;
周亦征伐,火克金,故尚赤,不只以物生之色为上也。
忠质文之更,尚承忠之弊,以敬。
太史公之言非是。
忠与质相近,大抵虞、夏质,殷、周文。
殷人以木辂为先辂,是尚质也。
周之五冕皆玄冕,朱里延纽,五采缫,十有二就,皆五采,王十有二,玉笄朱纮,其文可知也。
圣人欲乘殷之辂,服周之冕,是文质参用也。
周以玉辂为先辂,今乘殷之辂,谓之变周之文,从殷之质,亦可也。
礼乐之仪章器数,须有本文为之记,可也。
不可谓之经,以其是有司之事耳。
若《礼》之理,《乐》之义,则在乎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春秋》之中矣,故通谓之「六经」。
贡赋,王畿之内,谷粟自足用,若夫礼乐制度所须之物,则取之九州四海然后足。
故任土作贡,各以其所出,不必云取其美物以当谷税也。
又,鲁惠欲以私爱立桓公隐公承父之志,不立乎其位可矣;
今既居其位,又以让桓,则与有罪矣,传说未可非也。
首止之盟,义系于齐桓之会王世子,而不系于王世子会齐桓。
无亏之杀,义系于宋襄,而不系于齐人。
齐昭孝公之子,三《传》不载,未详其事,不可凿也。
春秋之时,天子无号令,甚矣!
卫惠既死,王命讨之,虽为后时,然犹胜终不讨也。
齐桓承王命而不动大众,亦得轻重之宜矣。
为卫侯者,即日因齐桓之京师,请归罪于司寇,以忠孝盖前人之愆,可也。
齐师以是日至,直以是日与之战,甚矣!
故义系于卫,而非系于齐也。
圣人权轻重,不失毫釐。
君子积数十年探讨之心而为之传,岂苟然也?
凡有疑,则精思之。
思精而后讲论,乃能大有益耳。
若见一义即立一说,初未尝求大体,权轻重,是为穿凿;
穿凿之学,终身不见圣人之用。
又,承讨论《春秋》学,某未能得髓,何足以辱公问?
姑道所见。
大一统之法,奉天子正朔是矣,恐不更当用首年也。
商、周必改正朔者,三阳之发,天道至微,圣人推而行之,其用妙矣,但人未之思耳,非止于易民观听也。
易月之意,无可疑者。
圣人制作万世不易之典,其中大有革而不因者,曾易月之可惮乎?
一个「春」字,便是行之时,正次王,王次春,则立意又别也。
以《周书》考之,嗣子即位于初丧者也。
踰年之制,方欲讨论深思,只是国史于此年之首方记即位之事也。
《春秋》之法,大复仇,然不为复仇而作也。
复仇,《春秋》法中一事耳。
幽王褒姒,黜申后,废嫡子,立伯服,破灭宗周,其罪甚大。
故其父子间,圣人所难言也。
及其赗仲子,蹈履车之辙,然后书而深罪之也。
然则圣人所以不以复仇责平王者,其意所见,殆与书晋弑其君州蒲之类相近似乎!
故谥法名之曰「幽」、「厉」。
虽孝子慈孙,不能改也。
隐公若不自立,使诸大夫具事本末请王命,则可免矣。
《传》谓隐无正者。
正,谓不请王命耳。
故仲氏以摄为无正,为非义之所存也。
纪侯之去,与其他出奔者不同。
仲尼以「去国」书之,而不书「奔」,故不与其他失国者一例,以名书之也。
可谓权轻重,不失毫釐矣。
伊川先生未成书,故不能无毫釐未尽善处也。
公子虽当立,孔子正名,必须请王命,然后为正也。
田常弑君,告于哀公哀公使告三子,孔子岂得不告?
告而从,则必请王命,王若能从鲁请,兴义师,便为平定天下之端,不为东周矣。
又,首年之义,恐不可泥于一说。
诸侯奉天子正朔,便是一统之义。
有事于天子之国,必用天子之年。
其国史记政,必自用其年,不可乱也。
当时诸侯纪元,乃是实事,与后世改元者不同也。
圣人于元上见义,若诸侯无元,则亦不成耑君矣。
如元亨利贞、乾坤四德,在他卦亦有之,不可谓《乾》、《坤》方得有元,他卦不得有也。
《易》载其理,《春秋》见其用,恐义亦当如此也。
祔礼必行之于庙,但皆不见其制度。
《书》中有康王受命一事,恐或可推,但无徵不信,不敢遽立说耳。
圣人释栾书,归弑于一国之人,若圣人事亲,在乎当诛一国之人乎理不然,《春秋》亦空言耳。
宜更思之。
窃意《春秋》当以复仇责平王,而圣人不责之意,亦别有说乎?
不然,愚说亦有味也。
隐公不请王命,固不是,请王命而有得国之意,亦不可。
若革先君之不义,请王命而立宗人之贤者,疑亦可也。
道固多端,不可执一也。
纪侯者,非齐侯无道暴横之甚,则多守其国者也。
太王则远甚,亦贤于其他自取灭亡者也。
故圣人书法如此。
舜之为子,烝烝乂不格奸,不可与常人比并而论也。
天下有大义,亘古亘今,不可磨灭,要在识之而已。
以众授齐侯,亦圣人与狂狷之意,非尽善也。
无情反复,然心之精微,言岂能宣?
涉著言语,便有滞处。
历圣相传,所以不专在言语之间也。
又,先儒之说,须傍附义理,不可轻破,要在自以意观之。
所谓以田为地统者,为是二阳也,偶便是坤矣。
若阴,则从阳者也,岂可以为统乎!
明者,阳也;
晦者,阴也。
见者,阳也;
不见者,阴也。
寅正三阳,发见明,孰加焉。
故先儒谓夏数得天,百王所同。
圣人南面而听天下,必以此为正也。